不到一天的时间,这个消息大人小孩都知道,有些原从这门前路过的打工族,也弯道像远离瘟疫似的。
惊悉此案的虔州市市委、市政府领导,极为关心此案的进展,它不但关系着本地社会治安问题,更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外地来国光市投资问题,董兵就是国内一家私营业主,准备在国光市投资办厂,投资金额达一千万元,这下好了,全泡汤了,还把准备前来投资的人吓跑了。
三
从医学院法医系毕业的卢斌,虽然在国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从事法医工作已经有七、八年的时间,独立从事法医检验也已经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董兵的死因,确使他为难,认定董兵服毒自杀,不要讲在市局、市政府通不过,连自己也说服不了,虽然董兵的死因经过检验,确认为服毒死亡,据了解,董兵在家乡,业务非常火红,并没有向银行或者他人借过款,不存在因债务而自杀。家中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媳妇贤惠,生育一男一女,男儿在上高中,女儿在上初中,董兵家乡公安机关反馈回来的消息,董兵并不贪色,没有这一方面的记录,也没有在家乡有什么仇人。
一个投资者怎么会跑到这里来自杀呢?不可能的。又是谁造成董兵服毒死亡的?从昨晚在大酒店餐厅部提取的食品检验,没有发现食品中含有毒性,也没有发现有第二人有中毒现象,投毒,也没有证据可以说明。在董兵住的1401房间里,没有任何用具中含有毒性之物,他杀,造成董兵服毒自杀假象,也是不可能的,董兵住的1401房内没有搏斗痕迹,董兵身上也没有外伤痕迹。
卢斌对自己检验的结果是满意的,但对死因就无法解释了,所以他迟迟不愿落笔。仿佛回到学院毕业那年在省检察院实习的那段经历:离小城有四百多公里的一米小山城里,一位打工仔周某于1991年夏天的早晨,被同来的一起打工的同住一屋的同乡薜某发现其死在村头的水塘里。经公安机关初检法医对周某尸体进行了尸表检验后认定为死者系自杀。尸体随埋葬掉,一年之后,周某的家属对周某的自杀结论高度怀疑,几经周折,案子转入到省检察院,省检察院为慎重起见,请求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以及医学院法医系派员对该案进行重新鉴定。
临时组织的鉴定小组到了小山城里,首先认真地听取了控告申诉部门办案人员的意见,认真阅读,审查了有关文证资料,走访了死者家属及周围的村民、知情人,发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