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我们来的地方不是湖边或是青翠的草地,我们来到了山顶。
山顶的风很凉爽,在十月显得很舒服,我们要在这里过一夜。
我没有什么心情去欣赏这里的风景,我只是一直找事情做着,或是摆桌子,或是打下手。
“你心情不是很好对吗?”跟我一起摆桌子的煜问我,他的声音很干净,就跟他的人一样,我现在才开始观察起他来。
他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他的眼睛水汪汪的,看起来特别美丽。
如果不是他站在我面前,我会以为这是一个女生,如果只看眼睛的话。
“你的眼睛很漂亮。”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找了个不轻不重的话题来谈。
“很多人都这么说,但是我不是很喜欢。”煜笑着说。
“为什么?”我问他。
如果我有一双这么漂亮的眼睛,那么我会高兴坏的,说不定还会暗暗得意。
“因为这看起来像女孩子的眼睛,我不想被当成女孩子。”他还是笑着,让人觉得有些亲切。
他说的没错,他的眼睛确实像女孩子的眼睛,可是无论是不是女孩子的,那样美丽的眼睛,他拥有了,就是他的,无所谓性别。
“谁说的?你的眼睛很漂亮,长在你身上很合适,一点儿也不像女孩子。”我反驳他,他虽然长得有些秀气,但是还是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男孩子的气息,和女孩子,十万八千里。
他笑了笑,不再说话,我知道他只把我的话当安慰来听了,但是我也不像辩解什么,他不相信的话,我再说什么,他也是不会相信的。
“对了,你跟尘是同学吗?”他突然问我。
“不是,只是校友。”我愣了一下,然后笑着回答。
如果是同学的话,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吧。
我笑了笑,有些时候,太多的事情都是不如意的,幸运的人很多,但是真正需要的幸运却没多少。
“这样啊,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那个人应该不太擅长交朋友才对。”煜又问我,一脸好奇的表情。
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就是在楼道时目光交汇的时候认识的吧,但是这个,我又怎么可能告诉他。
“我们高中一个学校。”我笑着回答。
这应该是这个问题最好的答案了,对所有人来说。
煜比了个“ok”的手势,表示知道了,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比手势,而且还是不太符合的手势,但是他这样看起来比刚才要阳光许多。
“你呢?”我问他:“你们又是怎么认识的?”还有她?最后一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哪怕我很想知道,但那是不可以问出口的,于我于他,似乎都不太适合和对方一起聊这个话题。
“我们其实也说不上特别熟,我们在Rhea的酒吧里驻唱,尘他经常来酒吧里帮忙,所以就认识了。”煜告诉我。
酒吧,Rhea她还开了一家酒吧,所以尘才去那里帮忙,所以我才会见不到尘,是这样吗?
现在来看,好像是这样的。
心里像是被什么扎了一样,一阵一阵的刺痛感袭来。
从始至终,我都像个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