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十四章 未成年人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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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称:《会说话的尸体》
作者:令狐伦
字数:3236
更新时间:2021-02-15 00:01: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关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不满18周岁的人由于未成年,还处在生理与心理发育过程中,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都还比较弱,因此,尚未达到罪行极其严重、不堪改造的程度,故不宜适用死刑。
虽然不适用死刑,但是是有无期徒刑的,曾经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孩子杀了两个老人,抢走他们家里的钱,最终被抓了起来,抓起来之后这个孩子还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不可以对自己死刑,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之后,最终判决了这个孩子无期徒刑,终身监禁!
当孩子知道自己被终身监禁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一辈子完了,大家可以想象到这个孩子要在监狱里呆一辈子!
案情结束了,我们法医在大家的心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了,特别是我,这件案子结束之后,黄海县的县政委给我们法语部颁发了最高的人民奖!
而余晓晓也再一次对我另眼相看,我敢说,我离和她在一起不远了!因为总在余晓晓旁边的我,经常看到余晓晓接到电话,收听到来自父母的相亲威逼!
而就在这件案子破完的一周,余晓晓的父母居然来到了我们刑警队!一开始,他们二老到了门口,我还不知道是谁!
当他们说出是找余晓晓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两位是伯父伯母啊!
而当时,余晓晓刚好出去办一个案子了,于是就轮到我接待了,而当时也奏巧是中午,到了午饭的时间了!
我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拉着两位,去了一家酒店,然后打了电话给余晓晓,告诉她,她爸爸妈妈来了!
在餐桌上,我显得比较尴尬,因为二老问的问题也比较尴尬!
“小伙子,你叫什么啊!”余晓晓的妈妈问道!
“阿姨,我叫吕小涛!”
“吕小涛,不错,那你和我们家晓晓是在一个单位工作吗?都是刑警!”
我笑着说道“阿姨,我们是在一个单位,但不在一个部门,他是刑警,我是法医!”
没想到一说出自己的是法医,余晓晓的爸爸立马高兴的说着“你是法医,法医好啊!告诉你,当年我也是法医!还破过不少的案子!”
“是吗?那叔叔挺厉害啊!”
“那可不,不过我那个和我搭档的刑警队长就不行了,老是管我!”没想到余晓晓的爸爸刚说完这句话!
余晓晓的妈妈立马就着急的骂道“我怎么不好了啊,当时多危险啊,每个案子都有不小的后台实力啊,你说你露面,是不是让人家找上门来的啊!”
我笑着说道“阿姨,您不会就是那个和叔叔搭档的刑警吧!”
“看出来了啊,哎,你看,这不就搭档了一辈子了吗?对了,小吕啊,你结婚了吗?”
“我没有,不着急成家”
“那你有没有女朋友啊!”余晓晓的妈妈看着我的眼神,我总有点心里慌!
我笑着说道“没有!”
“没有,那你想过找一个吗?你看我们家晓晓怎么样啊!”就在阿姨刚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余晓晓不知道从哪里出现了!
“妈,你怎么又见到人就问人家有没有女朋友啊,你这是多想把我送出去啊!”余晓晓撒娇的对着她妈说道!
余晓晓她的妈妈被她这么一说,立马就对我说道“小吕,你考虑考虑!”
没想到余晓晓立马抓住我的手臂说道“妈,你不用让他考虑了,我们现在就是男女朋友了!”
我惊讶的看着余晓晓,余晓晓的老妈老爸高兴的说道“真的啊,这么快!”
我知道余晓晓是在骗她妈妈,不过这样,这顿饭也就能吃的轻松一点了!
果然吃饭的时候,一点事情都没有发生,余晓晓把二老送进了酒店,而我准备去找肖大成和孙杨再喝一顿!
我打电话给这两个孙子的时候,他们的那边特别的吵!于是我就猜到了,他们在那种地方!
没错,就是那种灯黄酒绿的DJ酒吧,轰炸的音乐,各种各样的女孩,在这里,你看到的很多看起来,年龄很大,其实都是未成年!
不过要说一点的是,和未成年发生关系可不是一件好的事情!而那天晚上,这个事情就让我和肖大成遇到了!
在我们三个人上厕所的时候,我们看到了一个女孩匆匆茫茫的从女厕所跑了出来,而且撞上了我们三个!
那个女孩连忙说了几声对不起之后,就离开了,而我们也撒完尿,继续嗨了起来!而且肖大成这个孙子,知法犯法,泡到了一个小姑娘!
而肖大成似乎有了职业病,让这个小女孩,把身份证拿出来,没有想到,这个小女孩一杯酒扑在了肖大成身上!
肖大成立马对小女孩叫到“站住,把你的身份证掏出来!”
“你有病啊,我为什么要给你看身份证!”小女孩回头骂道!
这个时候,看酒吧场子的人过来,叼着烟对肖大成说道“喂,小子,别闹事啊,你不知道这里是我照的啊!”
肖大成立马抓住那个领头的小子说道“你谁啊!看看我是谁!”肖大成说着掏出了口袋里的警察证,对所有人说道“把音乐给我关了,孙杨,小涛,查身份证!”
这个时候,不知道从那里冒出了很多我们的警察,原来这个肖大成小子不够意思,有大动作都不告诉我一声!
肖大成对着刚才那个女孩说道“小姑娘,你是未成年吧!有没有身份证!”
小女孩结巴的说道“我身份证放家里了!”
“小杨,把华为平板电脑拿过来,给她查一查,让她说号码!”
这一下子彻底把那个小女孩弄闷了,那个小女孩真实的年龄只有15岁左右,没想到这个酒吧居然敢招待未成年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3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同时,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55条规定:违反第33条规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这家酒吧的外面还写着严禁未成年人入内,没有想到酒吧老板胆大包天,居然敢逃法律!最后我们让酒吧的老板过来!
而我们的人也在相应的等级,最后我们决定查封这家酒吧,因为未成年少女数量过多,而且还有几个和未成年人发生了关系,这严重违反了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与年满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定义为涉嫌强奸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这些刑法法律,这个老板在开酒吧之前,一定是知道的,在这种场所里是不允许未成年出现的,而且这个老板居然招了很多未成年人当公主,王子!
情节十分的恶劣,于是我们决定封锁这家酒吧!后来我问肖大成,为什么要我们刑警队来干这种事情,肖大成告诉我,这个老板给陈刚,我们以前的副队长送了不少礼!
虽然明着是按照这些东西来抓他,其实是我们县里有人要审讯他,好给陈刚定罪!
后来,我们决定查封这个酒吧,就在我们让所有人出去的时候,厕所里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尖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