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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称:《脚踏地狱之门的人》 作者:13907975097 字数:13475 更新时间:2016-02-21 09:17:25
     七

        自三天前的晚上丁永福被提审之后,检察官再也没有提审过他。检察官不像公安机关连续提审。

        那天晚上的较量,丁永福知道屡屡不抵检察官,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丁永福无力维持自己设计的诬陷计划。今天上午,检察官突然对丁永福提审,丁永福抱着闭口不言,看你们检察官有何能耐把我怎么样,反正弄死了人是死罪,拖一个替罪羊,在黄泉路上有个伴。

        整整一上午,丁永福就是不开口,下午,丁永福在看守员引导下,走进提审室,丁永福一进提审室,就感到气氛与上午有所不同,格外异样。每个检察官的目光里,闪耀着充满百倍坚毅和千倍的信心,面部格外严肃。

        尽管检察官如此场合,丁永福依旧正襟危坐,坦然自若,一言不发。

        洪处长冷漠盯着丁永福片刻后,突然拍的一声说:“丁永福,这是最后一次提审,如果你认为你再不讲实话,你可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我们检察机关核对所有事实。我们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你不讲,我们也不需要你的口供,同样依法治你的罪,并且加重对你的处罚,你也不要再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丁永福虽然狡猾,但还没有经过这样的场合,被洪处长的话语吓惊了一下,突然抬起头,对坐在那儿的几位检察官说:“我想补充一下细节,可不可以?”丁永福一反常态,冷不冒出这么一句:“我说出来,能不能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并且保证我的生命安全?”

        洪处长见丁永福终于松口,话中有话,便客气地说:“这就对了,政府的政策你又不是不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既然你要政府对你的犯罪行为从宽处理,你就必须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经过。”

        丁永福又编起了他那过去所供述的神话般的谎言,妄图使检察官相信他的话。

        洪处长拿起桌上证据材料“叭”地拍在桌上冷笑道:“丁永福,你讲的话连三岁的小孩都不信,所讲的话一句真话也没有,我们可没有时间与你磨嘴皮子,你进号子吧,等待法律的制裁吧。”

        丁永福被洪处长的语言和动作吓傻了,第一次看见检察官发脾气,虽然自己经过二进二出,都是小打小闹,在派出所里,没有见过这种场面,吓得“叭”在地上说:“我交待……。”

        “那二封信到底是谁写的?”

        丁永福十分爽快地承认:“是我一个人写的。”

        “那你为什么栽赃说是刘大宝写的?”

        “因为,我们俩从小在一个班学习,他写的字与我写的差不多,是我仿照他的笔迹写的,想要刘大宝承担一部分责任。”

        “杀害严斌,刘大宝是否参与了?”

        “刘大宝真是参与了,是他叫我干的,我一句假话都没有讲,我敢对天发誓。”

        洪处长说:“丁永福,你看看我们的眼睛。丁永福,你放明白一点,一月二十六日这天,刘大宝根本就没有进城,你的母亲和姐姐都证实了一点。”

        丁永福依旧百般抵赖,在亲睹这些证据之后还嘟哝着:“那我也没有办法。”

        洪处长继续追问:“为什么刘大宝一月二十六日这一天的经过,有许多人证实,而你一月二十六日这一天的经过,却没有人证实,连你母亲和姐姐都不知道你的去向,你这又怎么解释?”

        丁永福这时才明白,检察官不比公安机关的人笨,他们是不搞逼供,跟你讲道理。丁永福的心里是十分清楚,检察官不但知道案件的全过程,而且已经掌握了所有证据。自己抵赖也是徒劳,白费的,像泄了气的皮球随口回答:“我十张嘴也解释不清,可能是我为人而得的结果吧,那你们就按刘大宝说的去办吧。”

        洪处长抓住丁永福回答的漏洞,穷追不放问道:“你说按刘大宝的话去写,那刘大宝的话是真的了。”

        “对!”丁永福完全被击败,瘫痪地回答着。

        “既然刘大宝在一月二十六日没有进城,又是谁与你一起作案的?”

        丁永福低头不语,汗水满头冒出。

        洪处长问道:“丁永福,绑架的事到底你与谁干的?”

        丁永福用眼角扫了扫面前在坐的检察官,停顿片刻,抱着最后一点希望说:“是我与刘大宝两人干的。”

        承办检察官反问道:“既然你也承认刘大宝一月二十六日没有进城,难道刘大宝会分身与你绑架严斌。”

        洪处长看出了丁永福抱着最后一点希望的心情,幻想自作聪明和侥幸心理,与检察官较量,必须制服他,在精神上压垮他,洪处长说:“丁永福,你在想什么,想坐在你面前的这几个检察官不是你的对手,实话告诉你,坐在你面前的这几个检察官,连作记录的书记员都是大学法律系毕业的,你才念了几年书,就想与国家与我们检察官玩起斗智来了。这你恐怕是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水平,你那点小伎俩,早就被我们识破了,我们没有点破你就是了。”

        洪处长用冷光逼进丁永福,丁永福全身发抖,有些怯懦。

        八

        那是在一九九四年五月劳动节期,丁永福在广东东莞打工时看了一场绑架人质敲诈钱财的录像片后,就产生了回到虔州后绑架人质,勒索钱财的念头。从广东东莞回来后,多次到马祖岩采点。一月二十四日,丁永福再次到马祖岩采点,选好地方,挖好一个坑,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就到荷花小学将原来丁永福跟师傅在严斌家打家俱,基本知道严斌家中的情况,但严斌却不认识丁永福,丁永福以其它理由将严斌骗出,用自行车将他驮到马祖岩乘他人不注意,将他推入坑内,砸死他,返回城区后,在邮电大楼书写了二封信。署名为“打虎队”进行恐吓,想敲诈索取严斌家三万元。”

        丁永福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案发之后,我知道自己的罪行很大,为减轻罪责,保住自己的脑袋,选中了一向胆小怕事,没有见过世面的刘大宝作为替罪羊,刘大宝的字迹与我写的差不多,一般人很难说是二人字迹,我被抓获,就坦白检举,公安机关说我能坦白检举,一定会得到政府宽大处理。但我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会被人识破,但不知道这么快,而且被你们检察官识破,这是天意。当时公安机关将刘大宝一抓获,连逼带诱,基本与我交代一致。后来你们的起诉书送来后,刘大宝列为第一被告,我还是第二被告,我就认为我自己还有救,所以硬说主犯是刘大宝。”

        丁永福供述后,似为良心的发现,泪水流下,对洪处长说:“检察官干部,请给我一张纸一支笔,我要给刘大宝写上一封信,表示歉意和道歉。”书记员递给丁永福纸张和笔。

        丁永福是这样写给刘大写的信:

        刘大宝同学:

        我真对不起你,使你蒙尘屈冤几个月,请原谅我,你这个不争气的同学丁永福一回。

        我是犯了死罪,只有在我临死日期,我自己才明白世界上怎样做人,但待我明白已悔之晚矣,现在,我作为一个罪犯又能对你说些什么呢?留下几句话,就算我个人一点道歉的心意吧。

        人生定无有,留下是善根,今日不从善,死后怎能安。

        告别吧,刘大宝同学!

        对你有罪的同学丁永福

        江峰律师阅读后丁永福的口供,看完丁永福给刘大宝的遗信,站起来走到窗口,长叹一声:“好一个狡诈的犯罪嫌疑人丁永福,狡诈阻险,差一点让法律铸成一个千古遗憾。

        第四部(卷)

        法律为你撑腰

        一

        农历庚辰年八月十六,也就是龙年八月十六。

        在深圳市金海岸家具总公司任职的王路平乘过中秋节机会赶回梅岭县看望女友梅继英。晚上携女友到光明影城看电影。晚上十点,王路平与女友梅继英看完电影,从影城走路送梅继英回家。当走到扁担巷中段时,突然从黑暗中冲出四个十八、九岁到二十一、二岁的小伙子,他们都是工业学校的在校生。一个叫丁明贵,一个叫陈杰学,一个叫刘南昌,一个叫谢赣州,拦住王路平、梅继英,将王路平身上手表、BP机、手机、戒指和1000元人民币抢走,并将王路平赶走,将梅继英带往另一小巷无灯之处。

        这时,刚从监狱出来不到半个月的刘刚到朋友家聊天、喝茶,骑自行车从扁担巷路过小巷,见四个青年抢一女青年,刘刚大哼一声,叫这四个小伙子不得无礼,这四个小伙子见只有刘刚一人,叫他不要多管闲事,坏了他们的美事,对他不客气。刘刚还没有见有人敢顶撞过他,这几个毛毛小虫,在太岁头上动土,今天非教训一下这帮嘴上没有长毛的小虫,刘刚大喊一声:“这闲事今天我管定了。”将自行车一放。这四个小伙子是刚出社会的,未见过世面,见自已是四人,对方只有一人,四比一,四个小伙子将梅继英丢在一边,每人身上抽出一把短刀,向刘刚直刺过来。

        梅继英乘机向扁担巷有灯光的地方跑去,当梅继英跑出扁担巷,只见王路平站在巷子口全身打抖,气不打一处出,从大路往家中走去,第二天梅继英就去浙江打工去了,王路平也回深圳公司上班了。

        刘刚空手搏斗,抢走陈杰学的刀子,陈杰学还不怕死,在其他三人的吆喝和攻击刘刚下,陈杰学空手向刘刚又直冲过来,刘刚将陈杰学刺伤后,乘机由豆芽巷向健康大道跑去。丁明贵、刘南昌、谢赣州见自己的同伙刺伤,紧握短刀追赶刘刚,并大声叫喊:“抓杀人犯……。”刘刚赶快跑出豆芽小巷时,转业分配在梅岭县邮政局上班的干部黄双喜,下夜班路过此地,听见叫喊,又见刘刚手中拿着带血的刀跑在前面,黄双喜将自行车放下,乘刘刚不注意,窜过去,抱住刘刚。

        眼看丁明贵、刘南昌、谢赣州也快追出巷子来了,刘刚用手中的短刀将黄双喜刺伤后,消失在人群。

        刘刚在人群中奔跑,向梅岭县公安局投案和自首。

        丁明贵、刘南昌、谢赣州没有追上刘刚后,返回原地,将刺务后躺地的陈杰学送往信江县和平卫生所进行抢救,在路上见陈杰学已死亡,就将其尸体抛在梅岭县石油公司加油站旁,然后丁明贵、刘南昌、谢赣州离开梅岭县城,返回学校。

        当梅岭县公安局刑侦人员与刘刚带到扁担巷现场时,早已人走无影,地上只有一堆血迹,刑侦人员在现场勘察后,提取血迹后返回县局,因只有刘刚一人的供词,没有佐证,也没有其他实证刘刚犯罪嫌疑的证据,当场释放刘刚回家。

        二

        为了让群众过个愉快、安定的国庆五十一周年,金瑞市公安局薜清海从9月1日开始,不知熬过了多少不眠之夜。与局党委一班人周密部署,确信不稳定因素减少到最低点,确保京九大动脉安然无恙。中秋节也难与家人团圆。9月13日晚好不容易抽出一点时间回到家中。9月14日清晨6点40分,电话铃声将他惊醒,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紧急报告:“昨夜在梅岭县与信江县交界的加油站旁发现一具死尸。”

        薜清海局长脑子里“轰”的一声,半个月来的检查白费了,凶杀案终于发生了,薜清海毕竟从事公安工作二十年,他瞬间镇静下来。

        待他穿好衣服,走下楼,司机早已将车停在大楼门口。薜清海座上车,汽车就像断线的风筝,野马似的向案发现场奔去,在车上薜清海局长用车载电话,用坚定的语气通过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下达了四道命令:由梅岭县公安局和信江县公安局附近的派出所立即出动,封锁案发现场,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家全体公安民警停止休假,全部返回工作岗位;调集所有警力在各主要交通路口立即设卡检查;迅速向省公安厅通报。

        案发现场早已围满了人群,民警用绳子圈了一个圈,四周在派出所的民警维持秩序,不让闲杂人同进入警戒线内。

        薜清海局长赶到现场,在家的市公安局党委一班人赶来,附近县、市公安局长赶来了,中共金瑞市委政法委领导也赶来了,刑侦支队长和在家休假的刑侦人员赶来了。

        现场勘查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了。死者有二十岁左右,除胸前有一道致命刀痕外没有任何受伤痕迹,身上无任何证明其身份的证据,死者四周没有任何血迹,这一点可以说明,这里不是案发第一现场,第一现场在哪儿呢?

        现在最要紧的问题是查明死者身份,侦破“914”大案指挥部当即成立,由薜清海会指挥长,刑侦支队支队长莫大海、政委丁勇敢为副指挥长,莫大海支队长当即将此案交刑侦支队大案大队专案侦破。

        死者尸体运回金瑞市公安局后,法医对其进行解剖后得出结论:死者是在昨晚十点至十一点左右死亡,死亡时间到发现时已经有七、八个小时,肚中还存在酒精,说明死者在死亡前喝过大量白酒。

        金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案大队接手这起案件后,立即派出几批侦查员进行调查,到下午3点,几批侦查员相继空手返回,下午4点,在刑侦大队会议室,由薜青海局长主持召开了第一次案件通报会,会议决定将死者照片送金瑞市电视台播放。

        死者照片在当地电视台播放了三天后,中午时分,金瑞市工业学校保卫科科长领着电教二(三)班班主任前来报案,他们在报案表上是这样写道的:“金瑞市工业学校电教二(三)班学生陈杰学,自9月13日离校后,去向不明,学校以为其回家中去了,并不在意,已有二天没有返校,学校与其家长联系,悉知其没有回家,今天上午十点有一教师看电视时,发现市公安局播放的照片有点像我校学生陈杰学,所以特来报案。”

        金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案大队将尸体照片在工业学校中进行辩认,特别是在电教二(三)班,经师生一致认为死者尸体是陈杰学,才由公安部门认定死者就是陈杰学。

        陈杰学又怎么到梅岭县去的?同哪些人去的?去梅岭县干什么?又怎么被人刺死?这样疑问又重新摆在专案组侦探们的案桌上。

        专案组经请示指挥部,获得批准,将专案组移至到金瑞市工业学校内。

        专案组的侦探们在学校里,找人调查、询问、查阅陈杰学的遗物,都没有知道9月13日下午,陈杰学同谁去了梅岭县城,也没有发现有任何记载着陈杰学去梅岭县城的文字证据。

        一连五天,专案组在金瑞市工业学校毫无进展。

        9月24日晚二十点,薜清海局长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议室召开紧急案情汇报分析会,专案组全体侦探全部返回市局参加汇报分析会。

        深夜十二点,分析会议还在继续进行。突然,市局巡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苗伯平给刑侦支队大案大队大队长来电话,通报一个情况:“其女友的一个同学,在开酒店,今天下午其酒店来了六、七个人吃酒,在吃饭时,其中有一个是开出租车的司机,说:”电视上播放的尸体就是9月13日下午乘他的出租车去了梅岭县城,晚上就说死了就死了,真是怪事。”苗作平副大队长是刚刚听其女友讲,苗伯平副大队以前也在市局刑侦支队干过刑警,他深感这条线索的重要性,给老搭档打来电话通报。

        市局刑侦支队大案大队大队长将苗伯平副大队长的通报在分析会上提出,薜清海局长听后,指示:立即查找出租车司机!

        第二天,专案组的侦探们来到苗作平副大队长提供的酒店调查,没有一个人认识,昨晚在这里吃饭的人,也没有一个人去注意停在外面的车辆。侦探们在酒店门口打听,有一杂食店的老板说,只知道是一辆枣红色轿车,什么牌子,他不认识,牌号也没有注意。

        专案组的侦探们好灰心,准备离开酒店,正巧上夜班现在回来拿东西的保安陈赣华走进酒店,侦探们向他了解,他一口就说知道这出租车牌号,真是踏破青山无处寻,不费力气自来得。原来这几个人在这里吃饭,有几个人想撬锁盗车,被陈赣华发现,这几个跑掉,陈赣华记下了这辆车的牌号,这位司机知道后,给了陈赣华300元人民币,陈赣华拒绝。

        专案组的侦探们通过市交警支队汽车档案,找到了赣BAC009号出租车司机,经司机回忆,这四个小伙子是在金瑞市工业学校门口上的车,一直到梅岭县光明影城下的车。在车上这几个小伙子一句话也没有说,司机补充说:“在梅岭县光明影城下车后,付给我15元车费,转身向人群中走去,他们背后是鼓鼓的,像是带了家伙,把我吓坏了,这几个不是好东西,在上车前我发现他们带了家伙,我决不会载他们,怕他们在路上搞抢劫。”专案组一侦探问:“你怎么知道死者就是座你车子的一伙人呢?”司机回答:“死者这个小伙子就坐在我身旁副驾驶员这个位子,一点也错不了。”又问:“其他几个人你认识吗?”“不认识,他们坐在后面。”“你看他们有多大年纪?”“十八、九岁,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一、二左右。”

        专案组的侦探们离开出租车司机那儿,又返回金瑞市工业学校排查十八、九岁至二十一、二岁之间,同时派出一组侦探到梅岭县查找。

        派出梅岭县查找的专案组侦探,在梅岭县公安局治安科获得这样一个信息:9月13日晚,有一个名叫刘刚的青年小伙子前来自首和报案,称为了救一个女青年与四个小青年打架,他将其中一个小伙子刺伤后逃走,直接到县局报案和自首,待治安科的干警赶到现场,没有发现有受伤的人,地上倒有一滩血迹,当时出警人员以为是一般的治安案件,没有作处理,只是将刘刚所持带血迹的刀没收,警告了刘刚一顿之后,因为没有受害人的报案记录,叫刘刚回家了。”

        专案组的侦探们叫梅岭县公安局治安科的干警赶紧找到那把带血迹的刀带回去作鉴定。

        专案组的侦探们将带血迹的刀送金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科学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使案情明朗化,刀上的血迹就是死亡陈杰学,毫无疑问,刘刚是陈杰学死亡的直接犯罪嫌疑人。

        薜清海局长亲自下达对刘刚刑事拘留的命令,三辆警车鸣笛驶出金瑞市公安局,奔向梅岭县。

        三

        学生被害的新闻被记者们炒得火爆。全国几家大报派出了雄厚的记者采访组到金瑞市采访,金瑞市公安局的压下够大,这时,死者陈杰学的家属也凑热闹赶来。天天到中共金瑞市委、金瑞市人民政府、金瑞市公安局吵闹,见金瑞市方面没有任何动静,上访省城和北京。

        一时,金瑞市的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损害,省公安厅限期金瑞市公安局破案。

        金瑞市公安局经过苦战一个月,终于将刘刚抓获。

        刘刚为什么要杀害陈杰学?刘刚的杀人目的、动机是什么?金瑞市公安局都没有搞清楚,迫于上级的压力和中共金瑞市委政法委大案、要案快破、快审、快结的督促下,急急忙忙向检察机关移送了案件,检察机关在一个星期就向金瑞市中级人民地院提起了公诉,由于有中共金瑞市委政法委的干扰和督促,金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案卷都没有看完,更不熟悉案情就匆匆开案,更没有采纳刘刚的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当庭判处刘刚以故意杀人罪死刑。

        刘刚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刘刚的辩护律师也有异议,无能为力。

        刘刚的家属在刘刚辩护律师的推荐下,到虔州律师事务所,请求江峰律师担任刘刚二审的辩护律师,江峰律师初步审阅了刘刚的所有材料,愿意担任刘刚二审的辩护人。

        江峰律师到金瑞市看守所会见刘刚,刘刚拖着沉重的脚镣缓慢地走进看守所会见室。刘刚一进来,一言不发,用怀疑和带有故意的眼光目示着江峰律师。

        江峰律师心里一阵心酸,说心里话,江峰律师真是不愿意看着自己的委托当事人戴着手铐和脚镣与自己交流,这样的交流会使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在感情上设立一道障碍。但此举又是不得已而为之。曾在湖南发生过在押人员借与律师会见之机逃跑的事件,所以,金瑞市看守所与金瑞市司法局为了防止类似的事件再发生,要求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必须戴手铐,何况,刘刚又是重刑犯,一审已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戴脚镣是家常便饭。

        江峰律师搬了一张椅子让刘刚坐下,并为刘刚点上一支香烟。尽量使双方的感情更融化一些。江峰律师待刘刚坐稳,把律师执业证递给刘刚说:“我是虔州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叫江峰,你母亲和妻子、妹妹到虔州市聘请我作为你二审的辩护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你同意吗?”刘刚接过江峰律师执业证详细地看了看,又看了看江峰律师的脸,然后从嗓子眼里挤出两个字:“同意”,一股热泪止不住的往外流,七尺男子汉流泪,叫人看了好不心寒。

        江峰律师向刘刚讲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我作为你的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你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你会见和通信。”

        江峰律师问刘刚:“你认为一审判决对你是冤枉,为什么?”刘刚回答:“一审判决说我故意杀人,我不服,我没有杀人,说我转移杀人尸体,真是冤枉。”

        江峰律师问道:“你杀人了吗?凶器是谁送往梅岭县公安局的?”江峰律师问完这句话,两眼紧盯着刘刚,刘刚他没有直接回答江峰律师的问话,抬起头看了看江峰律师一眼,然后垂下目光,一动不动。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才抬起头望了望江峰律师,用坚定的语气对江峰律师说:“我没有杀人,是公安他们打我,用手铐铐我飞机铐二天,逼我承认杀了人,我是为了救一个姑娘。他们四个人用刀向我刺来,我抢到其中一个人的刀,自卫中只害到其中一个人,我就向人群中跑骈,在路上他们又有人抱住我,我又在他们后面快追上来的时候将抱住我的人刺伤,我直接向梅岭县公安局报案和自首。”

        刘刚的回答及神情使江峰律师师阅完一审案卷后判断得到了一方面的证实。刘刚沉默不语的时候,江峰律师就猜到可能有什么隐情使他不敢说出真心话,而且刘刚的上述讲话,在一审检察卷和一审审判卷中隐隐约约流露一点,都没有引起公诉人和审判长的重视,因而在定性上就出现偏差。

        江峰律师为了稳住刘刚的情绪,特别是对现阶段公安人员取证,往往采取古老而偏激的逼供方式造成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峙的僵局,耐心地解释和开导说:“个别公安人员打你,可能是出于对杀人凶手的痛恨和急于破案的心情,希望你能体谅他们一时的冲动,另一方面,我向你保证,如果你真的被他们打坏了,我一定帮你控告,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江峰律师从金瑞市看守所会见刘刚回来之后,连夜提笔书写二审辩护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认为:“一审中存在着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

        江峰律师的辩护意见引起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的注意。他们也在一审案卷中也没有找到能够证实刘刚杀害陈杰学凶手的有力证据。一审案卷中唯一能够证实刘刚是凶手的证据就是刘刚本人报案和自首时提交的刀和刘刚第六次、第七次公安部门的询问笔录。刘刚在当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和自首时提交的刀,在基层公安部门存放了好几个月,难免会存在调包或者搞错,被告人的供述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话,是不能作为有罪的证据使用,更何况不是当初的证据。刘刚当初的供述与检察部门和一审法院提审相吻合,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指令一审法院补充证据,一次亲自派人到一审法院和案发现场提取证据,都没有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合议后,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决定,裁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四

        刘刚的案件发回重审,江峰律师第一步目的达到,要彻底解决刘刚无罪的目的。必须要找到其他与陈杰学在一起的三个小伙子和刘刚被救的女青年。

        江峰律师日思夜想,终于想到利用新闻媒体,寻找证人。

        江峰律师奔波在全国、省、市报社之间,详细介绍案件,说服报社领导,同意在全国、省、市报社免费刊登一个星期的寻找证人启事。

        启事是这样写道:“9日13日晚约十点左右,在某省梅岭县扁担巷内发生过案件,有一女青年被人挟持,后被人救出。有人知道这一事件真相或者被救女青年见报后,速来虔州市律师事务所找江峰律师,说明事情经过。

        金瑞市日报和省报刊登启事第三天,江峰律师就接到黄双喜从金瑞市打来的电话,江峰律师从虔州市赶到金瑞市,寻找黄双喜。

        黄双喜是从高中考入军校,在军校学习了三年,在部队里服役了近十年时间后,转业回到梅岭县邮政工作,为人心直,处事公平。9月13日晚自己被刺,伤情不算重,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没有人来问过此事,几个月早已淡化了,黄双喜看了报纸上的启事,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像有点可疑,自己作为一个中国公民,觉得自己有义务向律师提供一点信息,于是就打电话给了江峰律师。谁知,刚打完电话,局领导交办他立即出并去北京购买设备。待江峰律师来到梅岭县邮政局时,被告知黄双嘉因购买设备任务紧,临时叫他出差,大约要1个月左右才能回来,江峰律师只好打道回府。

        江峰律师在全国、省、市报纸上刊登的启事连刊登了一个星期之后,除了黄双喜这条线索外,再没有其他线索,江峰律师相信刘刚所陈述的事实。

        又过了半个月,一天中午快下班时,一个从温州打来的电话把虔州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盼得高兴地跳了起来。正巧江峰律师出庭去了,是值班律师将电话记录下来:“叫梅继英,我就是9月13日是扁担巷被一个不知姓名的小伙子救下的女青年。二十天前我看到报纸后,不知是什么回事,打电话叫我在梅岭县工作的哥哥打听了一下情况,才知道,9月13日晚救我们哪个小伙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我太自私了,为了逃避现实,远走他乡,让他人去顶罪,我经过十几天的思想斗争,终于想清楚,我要回来到法庭上作证,还不知姓名的小伙子一个清白。”

        又过了七、八天,一个早上,刚刚上班,梅继英在其父母和哥哥的陪同下,来到虔州市律师事务所,江峰律师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详细询问了9月13日晚案发情况,梅继英泪水满面地将9月13日晚的真象说了出来,并说还有一个人就是她的男朋友王路平,他现在在深圳市金海岸家俱总公司任职。

        江峰律师送走梅继英一家后,心情非常不平静,刘刚的行为不但不是故意杀人犯,而且是中华民族应当提倡的见义勇为的行为。现在刘刚不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自己遭陷害,送上断头台,自己作为一名律师,不为这样的主持公道还为谁主持公道。

        江峰律师获得现场第一证人梅继英的证据后,他深信,自己的这一证据一旦在法庭上抛出,无疑会像重磅炸弹一样引起震动,这对于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具有极大的好处,同时,江峰律师自己又反问自己,自己是一名律师,办案究竟是为自己的知名度还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是通过法院审判,宣判刘刚无罪,使他获得释放,还是由公诉人自行撤诉,自行纠正错案?

        江峰律师第二天早上,赶往金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主审该案的法官交换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取得了主审该案合议庭法官的支持,并同意该案再推迟十天时间重审该案。下午,江峰律师到金瑞市人民检察院,找到了检察院负责该案的检察官,谈了刘刚的行为是正当防卫的行为,自己将为刘刚作无罪辩护,梅继英是现场第一证人,其本人愿意出庭作证,告诉了公诉方。希望公诉方和公安机关对梅继英进行调查后,作出撤诉处理,出于诉讼策略上的考虑,江峰律师没有将黄双喜这一证人告诉公诉方,负责该案的主诉检察官对江峰律师的意见和看法十分重视,两次要求金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开会研究,是否作出撤回诉讼的决定,金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出于上级领导的压力,不同意主诉检察官的意见。最终检察机关还是认为有证据证明刘刚就是杀害陈杰学的直接凶手,刘刚的行为就是实施了杀人行为,要求金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五

        金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五月十三日再审刘刚故意杀人一案。

        江峰律师正忙于第二天出庭之际,在南岗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工作的一个江峰学生给江峰律师打来电话,告诉他南岗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最近抓获一伙在南岗市进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据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叫刘南昌,他交代了在去年9月13日晚在梅岭县扁担巷抢劫一事,南岗市公安局西湖分局通过南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已将此事通报了金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请他们予以协查,江峰律师这个学生告诉江峰律师,他看到江峰刊登的启事认为江峰律师寻找的人中,可能就包括刘南昌在内。

        江峰律师听后十分高兴,忙问这个学生:“刘南昌交代,去年9月13日晚在梅岭县扁担巷参与抢劫有几个人?叫什么名字?”江峰律师这个学生告诉他,说:“据刘南昌交代,去年9月13日晚在梅岭县扁担巷抢劫有四个人,其中一人在抢劫中被另一个过往的人刺伤,是他们在送往和平乡卫生院途中死亡,他们三人将死者随地抛在路旁后逃走。”

        这一信息正符合江峰律师的设想,江峰律师告诉他的学生,这个案件明天就要开案,能否说服法庭和公诉人再延期没有把握。过二天,他一定赶来南昌市了解刘南昌的具体情况。

        7月3日,金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了此案。梅继英、王路平经江峰律师提请,获得法庭合议庭同意,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庭审从开始质证时就比较激烈。果然不出江峰律师所料,本案围绕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以及昨天获得南岗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抓获9月13日晚与死者有相关的信息,引起了合议庭法官们的注意,法官问江峰律师,南岗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抓获犯罪嫌疑人,金瑞市公安局知道吗?”江峰律师回答:“据我的学生说,此信息已反馈到金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并要求金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落实9月13日晚案件情况给南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江峰律师顿时觉得,自己为刘刚作无罪的意见,已经打动了合议庭,只等待刘南昌的供述加以印证,法庭宣判刘刚无罪,只是时间问题。

        突然间,金瑞市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抛出二个出乎意料之外的意见,一、梅继英、王路平两人是不是现场第一证人,值得考虑和研究,目前尚还没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二、刘刚不但犯有故意杀人罪,同一案中还犯有故意伤害罪,将见义勇为的黄双喜刺伤,主诉检察官出示了黄双喜的证词,同时建议法庭将证人黄双喜传唤到庭作证。

        金瑞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法官经协商后,审判长站起来宣布:“本案合议庭合议认为本案涉及到本案主要事实问题,休庭十分钟。”

        金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与金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联系,询问南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查询9月13日晚案件事实问题,金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回答:“有这么一回事,现在正在落实此事,局领导很重视这一线索,要我们派人去南岗市公安局提审刘南昌,我们准备派人去南岗。”

        审判长立即请示院领导,院领导立刻请示市委政法委后,紧急召开审委会,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列席会议,经审委会研究决定:“此案延期审理。”

        六

        江峰律师去南岗后,通过公安机关提审刘南昌来获得9月13日晚事件的有关材料的同时,金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也派人到南岗市提审刘南昌。

        两家的材料基本相同,但对刘刚采取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故意伤害,产生了罪与非罪不同的观点。

        金瑞市公安局认为刘刚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刘刚两次作案现场都能预见其结果,特别是对陈杰学,他已失去了抵抗能力而再遭伤害而死亡。刘刚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适时和限制。刘刚的行为属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金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刘刚造成陈杰学死亡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对黄双喜的伤害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江峰律师认为:刘刚造成陈杰学死亡的行为是正当防卫的行为,刘刚完全出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使梅继英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采取制止不法侵害时,为了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合法行为,刘刚刺伤黄双喜,是在双方都不知真情的情况下,刘刚为了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如果丁明黄、刘南昌、谢赣州追上来了的话,刘刚的生命就将被处置在死亡的情况下,在低于自己的损失情况下,刘刚将黄双喜刺伤而逃走,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和自首,刘刚的这种行为是紧急避险行为,不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江峰律师多次奔波于检察机关,想在庭外说服检察机关撤回对刘刚的指控,分歧较大,检察机关还是认为刘刚有罪,而江峰律师认为刘刚无罪。

        双方均在法庭休庭期,收集有关证据。

        江峰律师利用星期天,在办公室里整理装订已办案件的案卷。突然刘刚的父母来到虔州市律师事务所找江峰律师,江峰律师放下手头上的事热情接待了他们。

        刘刚的父亲是位退休老职工,他提出:“既然检察机关也认定我儿子刘刚没有杀故意伤害这一罪行也就行了。”江峰律师被老人说的话气昏了,但马上醒悟过来,对刘刚的父亲说:“既然你儿子没有杀人,又谈何伤害他人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刘刚的父亲长叹了一口气说:“我们老百姓怎么能与国家顶撞得起呢?明天怎么地,他们会给我儿子戴上一顶抗拒改造的帽子,加重我儿子的处罚。”

        江峰律师又好气、又好笑。

        江峰律师很耐心地向刘刚的父亲解释我国法律规定,抗拒改造这是政治概念,不是法律概念,它不适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现在是法治的时代,一切都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刘刚的父亲还是不放心,再三叮问江峰律师,再这样与检察机关僵持下去,他们会不会加重我儿子的刑期,你能否保证刘刚不因抗拒而遭到加重,法律离他们似乎太远了。

        江峰律师自问自己,自己从事律师近十几年,办理过许许多多刑事案件,可就是从来没有遇见过当事人及其家属要求律师做出某种保证。我是一名律师,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律工作者,能保证什么呢?律师不是救世主,律师所做的就是通过自己的力量让公民认识法律,也让法律对公民重新认识。如果这时,作为律师的我也都放弃去力争,刘刚这人就毁了。不仅刘刚本人毁了,他的家庭,他的亲人也跟着毁了。让见义勇为者遭难,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这对刘刚不公平,对整个中华民族也不公平。

        江身律师为了让刘刚的父亲振作起来,再三做其工作,几个小时过去了,刘刚的父亲才明确表示,再让江峰律师试试看。

        七

        很遗憾,金瑞市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没有改变自己的观点,坚持刘刚涉嫌犯有故意杀人之罪,再次要求法庭依法判决。

        江峰律师不紧不慢,有条不紊陈述自己的观点,他说:“通过法庭调查,质证,已证实刘刚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下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动、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广大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鼓励和保障广大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威慑犯罪分子,制止和预防犯罪,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作用。修改后的《刑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这一条款,是为了严厉打击暴力性的严重犯罪,确定刑法上的绝对正当防卫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没有防卫的限度限制,只要实行防卫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9月13日晚发生扁担巷事件,是丁明贵、陈杰学、刘南昌、谢赣州实施了抢劫和强奸行为,刘刚采取的是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虽造成陈杰学伤害之后而死亡,刘刚在本案中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非是防卫过当。刘刚对黄双喜实施伤害,并不在正当防卫之列,但刘刚在制止丁明贵、陈杰学、刘南昌、谢赣州不法侵害的行为中,巧遇黄双喜,双方发生误会,刘某为了使自己的人身安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对黄双喜采取伤害措施,刘刚此行为符合紧急避险。”

        8月17日,金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刚故意杀人一案继续进行公开审理,法庭合议庭采纳了江峰律师的辩护意见,最后判决:“刘刚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对陈杰学的死亡,不是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刚无罪。”

        旁听者清楚地记得,审判长的话音几时落,旁听席上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刘刚也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刘刚、刘刚的父母心绪难平,三年,整整三年,那种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下来了,喜悦心情无以形容。

        江峰律师的心情更是难以平静,他的行为不仅意味着救了刘刚一命,更重要在于通过自己的辩护水平和职业素质,为司法公正做了一点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