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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称:《脚踏地狱之门的人》 作者:13907975097 字数:958 更新时间:2016-04-05 06:33:49
     区公安分局法制办对石沙公安派出所报来的材料没有进行核对,以声亮职务侵占行为,批准刑事拘留。

        当晚八点三十分,声亮被关进市第一看守所。

        薜永和和区公安分局法制办副主任以笔名青山、大海,对声亮的所谓犯罪事实,在当地永光市晚报上进行了曝光,把声亮描写成一个十恶不赦的犯罪份子。

        路边村干部和石沙镇政府为了把戏演好,个别村干部为了个人吞占擅自收取的电费,还通过区政府某领导的关系,在市内一家比较高档的大酒店宴请区检察院分管批捕的副检察长。

        7月20日,区检察院批捕科接到区公安分局的报来建议对声亮逮捕的报告,全科检察官都认为区公安分局的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声亮不予作出逮捕,上报材料被送到分管副检察长桌面上,分管副检察长马上否认了批捕科的意见,认为按区公安分局的意见,将声亮的行为定为职务侵占罪而遭逮捕。

        批捕科的检察官们又不能反对分管领导的意见,检察长又去省委党校学习,只好照分管领导的意见,下达对声亮的逮捕。

        声亮于七月二十六日被正式逮捕。

        声亮逮捕的当天晚上,路边村全体村干部还是在那家四季香大酒店内喝祝贺酒。

        声亮逮捕的第三天,其父手捧控告书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申诉。

        声亮父亲的控告书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批示区检察院必须按法律的规定办事。

        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领导的批示在区检察院没有得到落实。因为检察长不在家,主持区检察院日常工作的正是这位分管批捕工作的副检察长,他将上级批转的信件压在案桌下,作一般来信来访信件处理。

        声亮的父亲见几个月都没有动静,知道毫无结果,立即上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察院申诉。最高检察院一位领导看了声亮的父亲的申诉书之后,非常气愤,立即在申诉书上签写道:“声亮是承包人,他是什么职务?没有职务,怎能构成职务侵占,请立即放人。”最高检察院领导立即给省检察院检察长打电话,责成省检察院查办,并将处理意见告诉最高检察院。

        正当声亮的父亲在上访时期,区检察院也发生了一场小小的风波。

        起诉科接到区公安分局移送声亮职务侵占的有关材料之后,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声亮不构成犯罪。为了顾全区公安分局的面子,先后五次以证据不足,退回区公安分局,明确写道:“只有上述证据,不构成犯罪,应当按法定程序解除对声亮的指控,如果有其他证据补充以后速报我科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