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十二章 我要属于我的爱情,奋不顾身怎能理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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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称:《知了声声》
作者:雨中
字数:3415
更新时间:2018-12-04 11:08:38
这三年来,我一直以为我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可以过得很开心。
我一个人看电视也可以看得很入迷;我一个人吃饭也可以吃得很香;我一个人散步也会有不一样的风景;我一个人睡觉也可以睡得很踏实。无聊的时候看看书,晒会太阳,发个小呆,要不然就和大妈大爷聊天,或者窝在房间里画画。
我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但这些,根本就是一叶障目,我以为聪明的我会看穿一切,可直到再次遇见路南风我才发觉,这些话,都是为了骗过我自己。
我没有他,一个人当然也能活得很好,但是心里的空洞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是用任何东西都填满不了的空洞。
我记得电视剧给我带来的欢笑,但我也记得欢笑过后的平静;我记得食物给我带来的味觉享受,但我也记得一个人吃饭时的孤独;我记得散步时周围的风景带给我的视觉冲击,但我也记得一个人散步时那种枯叶飘落般的心情;我记得很累时躺在床上的舒适感,但我也记得每个夜晚的寂静。
我没有他,依旧很快乐,可是心,为什么会这么空呢?
我以为,只要我有工作了,只要我忙起来了,只要我多看书,只要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的心就不会感觉这么空,可我总感觉自己的心极力地想要抓住什么东西,我却不知道是什么。
再遇到路南风是三天后的晚上。
那个时候我带着路远和李明轩在披萨店里吃披萨。过了一会,披萨店的门被推开,我感觉背后有熟悉的气息,便下意识地转身。
一个挺拔的背影闯入了我的视野,他旁边是一个小女孩,大概三四岁的样子。小女孩的小手一直握着站在她身旁的男人的食指,就和我第一次牵住他一样。
两人没站很久,路南风蹲下身将小女孩抱起,也小女孩不知道点了什么,他左手拖住小女孩,右手掏出手机付钱,付完钱后服务员让他们坐着稍微等一下,随后我便看到他迈开腿要转身。
我慌乱地低下头,脑子一片空白,就连路远叫我我也没听见。
路南风抱着小女孩坐到了我们斜对面的位置上,小女孩安静地坐在他腿上,而路南风的眼神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她。
“老师你在看什么?”
由于李明轩的声音有点大,导致路南风的眼神从小女孩身上抽离,转移到了我身上。刚抬起头想说没什么的我,在对上他的眼神时,愣住了。
他应该也有点意外,我感觉他的眼睛在看到我的时候突然睁大了一些。
我的心脏开始剧烈收缩膨胀,扑通扑通的声音如雷贯耳,就连呼吸也变得急促,头晕乎乎的。
李明轩和路远跟着我的眼神回头,两人不明所以地看了看路南风又看了看我。
“先生,您点的披萨好了。”这尴尬的场面直到服务员说了这句话才被打破。
路南风这才朝我点了点头,抱着小女孩走到收银台,提起打包好的披萨走出了披萨店。我看着他将小女孩放进自己车里,随后头也不回的将车开走了。
我看着落地窗外的老树,只要风一过,树叶便从树枝上脱落,飘落到地面上。我现在的心情不是难过,而是本来开心满满的心一下子空了。
十二月十二号,冬。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它真的太乱了,乱到我根本不知从何理起。
路南风,我还能继续喜欢你吗?
4
十二月十八号,下午。
我推开经常去的那家披萨店的门,在那里坐了整整一个下午。
那一个下午店里没什么人,可以说是很冷清了。
这个披萨店是暖黄格调,风格非常小清新,墙壁上还画着非常漂亮的手绘图画,墙上挂了许多的绿萝。
装饰店面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绿萝来作为点缀,但我觉得他们肯定不知道绿萝所代表的寓意——守望幸福。
这是这家披萨店的老板告诉我的,这家披萨店的店名只有一个字——愿。
老板一位非常温柔的女士,名叫许愿,她有一位非常有气质的丈夫。
“今天没有带那两个小鬼吗?”许愿将我点的慕斯奶茶端到我面前,并在我面前坐下。
“嗯。”我结果慕斯奶茶,眼睛盯着杯子里的奶茶发呆。
“这是,心里有人了?”她眼睛眯眯地,我惊讶地看着她,刚想和她狡辩一番就见她将右边的头发撩到耳后,眼神飘向窗外,嘴角微微扬起,脸上洋溢着藏不住的幸福,“你不要和我说没有,我记得这个眼神,和我喜欢上他却也只能喜欢他时的眼神一样。我猜你的大脑和心现在在想着一个人,那个人,一定在你心里住了很久。”
许愿口中的那个他就是她现在的丈夫,许愿和她的丈夫是在大学遇见的。
她说,他比他大两届,那个时候他是学校里出了名的主持人,很多大活动都会有他,那个时候的她就想像那些站在他身边的女主持一样,所以大一那年学校举办的主持人大赛,她去参加了。
那一次,她就像一只慌乱的小兔,本来准备充分的她在看到他冲自己笑的那一刻,慌了神。上台说话不流利也就算了,就连走路都不会走了,刚下台便被自己的长裙子绊了一跤。
“然后呢?”我问。
“然后,我就找我学生会的同学要了他的联系方式,以学习为由知道了什么时候会有他的主持,在那之后他的每一次主持,我都会去。”
她说,那个时候的她站在最角落里看着他,每当他的眼神无意中扫到她,她就会非常高兴,好像整个空间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我想,她和我那时的心情是一样的吧。那个时候的我也经常躲在人群里,抬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的路南风,有那么一刻,我觉得我只要能这么看着他,就很知足了。
“后来我终于当上主持人了,他却要毕业了,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毕业后许愿做的第一个决定就是学做披萨,原因很简单,他喜欢吃披萨。后来许愿开了这家披萨店,取名“愿”。
许愿和他毕业后的第一次相遇,就是在这。许愿以为他不记得那个在主持人大赛上摔跤的女孩,许愿以为他不记得一直站在角落里看他主持节目的女孩,可是这些还有更多他都记得。
“你说,如果一个人一直爱着一个已经分开了,并且没有可能的人该怎么办?”我缓慢地吐出一句话,一句我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有没有逻辑的话。
“那么什么是没有可能呢?”她问我。
我看着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
“很多可能,都是不可能变来的,”许愿站起身,“如果你没有给自己留一点余地,那就不要怕粉身碎骨,如果你还给自己留了一片空地,那就逼迫自己释怀。就像有人说的,面前的南墙,你能撞倒便去撞,你若是撞了几十遍还是撞不倒,那就学着和它相处吧。”
我看着她的背影,她所讲的我不是不懂,可要做起来又谈何容易。
我看着桌子上摆着的小多肉,它只有一朵,看着是那么的孤独,可是她却开得那样青春靓丽,根本让人感觉不到一丝的孤独感。
怎么办?我没有到非要粉身碎骨的地步,可我就是不舍得放下他。
我看似爱得疯狂爱得洒脱,可只有我自己明白,在爱情里,我到底有多神经质。
我的爱让我想要迈开步伐,可我又是个彻彻底底的胆小鬼,我有太多害怕发生的事情。我的性格让我将我的爱一次又一次地藏起来,藏到连我自己都找不到的地方,可我又是个怀旧的家伙,当我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大脑就会不自觉的开始循环播放我和他的过往。
我不止一次用我幻想出的橡皮擦去我脑子里他的名字;我不止一次在大脑开始不自觉回忆我和他的过往时,逼迫自己去想别的东西;我不止一次阻止自己去看那些和他有着相似背影相似气质的男人。
躺在床上时,总以为他还在身边,总觉得这个东西有他的味道,那个东西也有他的味道,可刚要伸手触碰,手指却僵在半空中,什么都触摸不到。
不记得这是多少次从睡梦中惊喜,不记得这是多少次鼻子发酸,不记得这是多少次,湿了眼眶。
我收回悬在空中的手,缓缓握紧,攥在胸口,整个人缩成一团,身体微微颤抖。
为什么会那么想你?
好比我可以不用脑子背诵李白的《静夜思》;好比我蒙住眼睛就可以将自己的名字写得非常漂亮;好比我拿起毛笔就可以随手画出一副墨竹;好比我可以不看自己放满了东西的包就能从里面翻找出钥匙;好比有人在我眼睛前挥手我会下意识地闭上双眼……
这些,我几乎用不到我的大脑,我会在得到信号的同时,毫不费力地做出相应的动作。
而我想他,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