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无烨(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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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名称:《犹记当时依恋》
作者:魔方临世
字数:3658
更新时间:2015-08-23 20:23:25
我一直觉得,高僧一般都是云淡风轻的世外高人,不惹尘埃两袖清风迎风就会化羽西去的那种,没想到还有高僧会是一城之主的。
冷面男交给寺里的人打理得好好的,此刻正在后院的客房里面睡觉。我捏了他的鼻子,扯了他的耳朵,挠了他的痒痒他还是好脾气没想往常那样跳起来把剑架在我脖子上,我一个人玩了半天觉得无聊,于是一个人出门溜达。
莫忘来时路,莫遣同路人。
前半句好理解,我差不多是从苁蓉过来的,而且这个地方在现在的这个世界也有,那应该就是来时的路。
但是后半句的话?同路人?难道是青鱼?被掳走的穆青虞?虽然两人长得一摸一样,但是青鱼还活着,我还要回去找她。那么那个同路人,究竟是谁?如果说苁蓉是是两个世界的通道的话,应该也不止我自己穿过来了,也就是说,我不是唯一倒霉的那个人。
找到一起穿过来的现代人,然后再找到苁蓉,我们就可以回去。
想到这里,我顿时振奋起来。
“喂,你再这样低着头走,会撞上来的。”有个声音戏谑地说。
我回魂,抬头,看到眼前一个帅哥玩味般地看着我。他有着非常英挺的眉毛,棱角分明的脸,他的眼睛是很漂亮的琥珀色,眼睛里有光一闪一闪的,特别明媚。身姿挺拔,只差一点点,我差点就撞上他的胸膛了。
“多谢提醒。”我道谢完,尴尬地继续往前走。
他拉住我的衣角,可怜兮兮地说:“我迷路了,你带我回去好不好?”
真是新鲜,以前都是我迷路了别人带我回去,现在好了,还有人叫我带他回去,而且还是个皮相不赖的帅哥,奈何他非常无辜的眼神让人无法拒绝。
“你住哪里?”
“我不知道。”
“……”
“这样吧,我先带你去找寺里的人,问问有没有谁知道。”我难得热心肠了一回。
只是,来的路上我一直都是低着头,没怎么看路,所以别说带别人去找住处,我自己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于是我非常谦虚地说:“我也认不得路。”
对方把手一摊:“我也不认识。”
我作怪心理一下子就被激发起来,向来调戏无知纯良的小少年是我的一大不良嗜好,这回也不例外。
“要不我们私奔吧?”我跳起来。
“啊?”少年惊愕地下巴都要掉在地上。
我眼前华丽丽地飞过一群黑天鹅,我身上的男装还没有换下来,我可不想让被人误以为我重口味。于是赶紧改口:“我是个女的……”
“啊?”
呱呱……又是一大群黑天鹅飞过,这是古代,万恶的男女有别随随便便就授受不亲的年代。于是我蔫蔫地说:“其实我什么都没说,你什么都没有听见是吧?”
少年又是明媚一笑,拉过我的手:“走吧。”
这下轮到我惊愕了:“去干嘛?”
少年狡黠一笑:“私奔啊。”
啊啊啊,难道这个架空的年代其实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思想迂腐僵化的时代,难道这其实走的是豪放派路线?
“等一下!”我是绝对不会被美色诱惑的,“除了苁蓉我哪都不去。”
“那我们就去苁蓉。”
“还等一下!”我非常坚定地抱着树不走,“你没有票子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大把银票:“你指的是这个吗?”
那一瞬间,我看到魅力十足的盖茨先生帅气潇洒地掏出一大把支票:“你指的是这个吗?”
于是我被瞬间秒杀了。
不管在哪个世界,没有票子都是行不通的。跟着冷面男是一项风险巨大的投资,冷面男惹了不好惹的人,正在被围剿,我在他身边势必会跟着战战兢兢。但是我坚持跟着他是有我的理由的,第一,这家伙武功不错,每次被追杀都是有惊无险地过去了;第二就是,这家伙同时很有钱,据我偷窥到的行情也是票子一沓一沓的。
神啊,难道这个世界通货膨胀这么厉害吗?
对于两个路痴来说,要私奔到苁蓉是不可能的,即使其中一个有大把大把的票子也不行。所以事实上,我们只是在寺后的林子里绕来绕去,聊聊天晒晒太阳什么的,并且幸运地,在太阳落上之前找到了一条小溪,捉了一条鱼之后,彼此面面相觑。
以前跟着冷面男混,几乎都是吃喝不愁的。冷面男有着游刃有余的野外生存技能,能把一条活剥乱跳的鱼以非常诡异的速度变成香喷喷的晚餐,能顺利地找到舒服适合的地点睡觉。
但是面前的少年,非常惆怅地对着吐着泡沫的鱼沉思,下了很大决定地问我:“你没有带火折子吗?”
“你也没带吗?”我反问。
他皱了皱眉头:“我从不带那种东西的。”
“我曾经随手不离打火机,但是曾经叛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现在身上有银行卡。要不我们刷卡去?”高中有一段时间是我最叛逆的时候,那时候青鱼不在身边,齐佳欣成功邂逅了一个帅气浪漫的男朋友,于是我在那一段时间内成功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有损形象的打群架,严重危害健康的抽烟,跟着很多坏孩子在外面混,彻夜不归。当然了,所有的堕落,从遇见肖凌楠开始终结。我还记得那时候,肖凌楠为了把我从酒吧里拖出来被揍得遍体凌上,帅气的脸颊上被狠狠赏了几拳,我俯下身去居高临下看他:“现在怎么样?还要继续不自量力吗?”
肖凌楠咬着牙齿,坚定地说:“我要带你出去!”
正是那句话,我才晓得,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是会有人在意我的。
只是现在我才知道,当初他那般的执着,或许并不就是小说里帅气完美的王子与落魄女混混之间的经典桥段。当初那么多的自以为是,我当真以为他是真的对我好。也难为他,这么多年,跟一个自己从来没爱过的人在一起,只是为了更接近喜欢的人,我跟他,到底是谁更悲哀一些呢?
感谢小帅哥,他打断我的思绪,好奇地发问:“什么是打火机?什么又是银行卡?”
我收回愁绪,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走吧,沿着山路走,我们总会找到回去的路的。”
估计是我变脸变得有点快,少年有些吃不消,他看了看我,夸奖道:“你真是捉摸不透的丫头。”
捉摸不透?我们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哪里是你们这个年代的古人能琢磨得透的?丫头?我看你比我还小吧!男生向来喜欢以哥哥自居,只是现代的时候我一个哥哥都没有,弟弟倒是一大群。估计是高中时代的大姐大的生活让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我但凡遇到想当我哥哥的男生,我一定会千方百计把他变成收服为我的小弟。
于是我凶巴巴地对他说:“不许叫丫头,叫姐!”
少年无奈地摇了摇头,并不理会我,他说:“我叫无烨,你呢?”
我忍不住泪流满面,在这个朝代是第一次有人这样慎重地问我叫什么名字,冷面男总是“喂,喂”地叫来叫去,弄得我差点想不起自己叫什么。我非常感动地说:“齐筱竹,齐国的齐,竹头筱,竹子的竹。”
“齐筱竹,齐筱竹。”无烨轻念出声,确认般念了两遍,最后还不肯定地问,“齐国?那是什么?”
谁来告诉我怎么朝一个有着不同文化底蕴的国家的人解释齐国是中华五千年的一个国家?这就是赤裸裸的代沟,堪比60后与90后之间的鸿沟。
“齐,整齐的齐。”好吧,我放弃,入乡随俗。
他也没多问,把还在吐泡沫的鱼放回水里,率先朝着草木丛生的小路走去。
我仅仅跟在后面。开玩笑,古代人力有限,自然在糟蹋大自然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自从上次差点被当做是野兽的晚餐,我充分地认识到两点:一,有点武功很重要;二,千万不要一个人走夜路。
我是个懒人,这点毋庸置疑。一只雌性动物可以懒到逛街都嫌麻烦,在我短暂的二十岁的生涯中,我也就遇到了那么一个自己。之前跟么冷面男混,基本上把我这劣习除得七七八八,尽管如此,跟着无烨一路走来,还是累得差点直喘气。眼观无烨,依旧是闲庭若步,小脸都不带红的,于是我郁闷了,这个朝代的体力怎么都这么牛掰。
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驾鹤西去的时候,无烨眉眼一弯:“找到人了。”
我踮脚看去,就看到一个村落,已经是日暮时分,村庄升起了袅袅烟火,饭菜的香味钻进鼻孔里,馋得我哈喇子差点流了下来。
我一把朝着无烨扑过去,扒过他的银票朝着村庄飞奔而去。大餐,我来了!
我一路俯冲下去,就要拍门的时候,无烨一把拉住了我。
“你拉我干嘛?”我怒视他。
他做了一个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压低了声音说:“你没发觉有什么不对劲吗?”
“有什么不对劲的?”
“这里太安静了。”他说。
我这才发觉,村庄里一点声音都没有,没有犬吠,没有人声,没有鸡鸣,实在是安静地不象话,简直,像一个陷阱。
这时候该怎么办?不跑的是傻瓜!我一口气跑出老远,回头看见无烨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快跑啊!”我朝着他吼。
无烨终于憋不住,毫无形象可谈地大笑起来。
被耍了。奸笑!赤裸裸的奸笑!
“你就这么怕死?”他好不容易才忍住了笑。
我白眼他一眼,谁会不怕死?尤更何况是像我这样经历过生死的人。我说:“我还不能死,我有事没做完的。”
严肃交谈的大人,肃穆的老人,几乎是一瞬间冒出来的,小小的村庄一下子热闹起来,有人注意到我们两个陌生人,热情地上来招呼。带我们说出是从映裟寺过来的时候,一位老者非常惊讶地说:“百余年来,你们是第二个入村的人。”
看你带的好路!我狠狠地剜了一眼无烨。这厮完全无视我的眼光,非常委婉地陈述了我们现在的处境,意思很明显,求白吃白睡。
老者一听,完全不吃这套:“此地不宜久留,二位还是尽早离开吧。”
原本谈的好好地,谁知道这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啊。我们再三央求,连银票都用上了。奈何老头态度坚决,给我们指完路。我们站在原地,两两相觑,不知如何是好。尤其是无烨,黑着一张脸,随时有屠村的准备。
真胡思乱想着,天空猛地划过一道惊雷,瓢泼大雨倾注而下,把我结结实实吓了一跳。
老头长吁短叹:“天意如此,两位便留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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